1月4日,叶先生在黔西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洗衣机,2月15在第一次使用时进行脱水后的衣物还能拧出水来,所以叶先生找到商家要求处理,商家虽许诺赶快派工作人员进行修补,但一向未执行,期间叶先生屡次与商家联络期望赶快对洗衣机做修理,但并未得到商场任何答复。2月27日,再次与商场联络未果的叶先生来到黔西县工商局水西分局寻求协助。
水西分局接到叶先生的投诉后,当即与商场取得了联络,就洗衣机脱水情况做了核实,成果正如叶先生所说,洗衣机在脱水时并不可以到达预期的作用。对此,工作人员以为此款洗衣机的功能与标明的质量情况明显不符,依据《顾客权益保护法》规则,商家应予以退货或修理。最终,经水西分局调停,商家当即为叶先生进行了修理处理